
VOCs末端治理設備如何申請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
已發布:
2023-05-04
目前各省應都發布了相關的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申報要求,這不江蘇生態環境廳前段時間已發布《關于申報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入庫項目的函》要求,需于3月組織開展2023年度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入庫申報。今日分享泰州生態環境局官方發布的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申報指南,特別是涉及VOCs類項目的申報,下文言簡意賅的總結了相關的重要知識點,如下:
支持范圍
項目范圍 |
類型 |
鍋爐綜合治理 |
1.燃氣鍋爐低氮改造。 2.生物質鍋爐超低改造和深度治理。 |
工業污染治理 |
1、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源頭替代(使用低VOCs含量限值涂料、膠粘劑“綠島”項清洗劑等);末端治理;無組織排放治理 (儲罐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溶劑集中回收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置中心、集中噴涂中心)。 2.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 3.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清潔能源替代(煤改電等)、淘汰、末端治理。 |
監測監管能力 |
1.監測能力建設:大氣污染源監測監控,港口、鐵路貨場等重要交通樞紐及主要交通干道空氣質量監測等。 2.監管能力建設:移動源監測執法設備、VOCs執法設備等。 |
申報要求
(一)項目要求
1.項目成熟度高、技術路線科學、環境效益良好、主體工藝成熟高效、績效目標可量化考核,項目建成可持續運行等。
2.項目未獲得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或價格補貼。
3.未完工項目。
(二)材料要求
1.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企業申請表。
2.項目成熟度證明材料:
?工程類: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及其批復、備案文件;
?能力建設類:實施方案批復文件;
?淘汰補貼類:政府或主管部門有關工作方案或計劃;
?其他類:列入政府大氣污染治理年度計劃和重點工作,須有項目清單。
3.項目環保投資預算清單、項目合同等。
4.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5.2020年2月以來無嚴重環保失信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證明。
不予入庫情形
范圍 |
具體類型 |
鍋爐綜合治理 |
1、無詳細信息的鍋爐項目。 2.建設內容描述不清晰的項目。 |
工業污染治理 |
1.未明確治理技術和治理目標的項目,或采用非成熟高效治理技術的項目;煙氣脫白 (煙羽治理)項目。 2.企業達標排放改造項目。 3.除VOCs“綠島”建設項目外,其他新改擴建“三同時”項目。 4.節能改造項目。 |
能力建設 |
1.國控站建設,超級站及實驗室建設。 2.購買服務類項目。 |
其他 |
1.道路及工地揚塵治理項目。 2.秸稈綜合利用項目。 3.燃氣管網、供熱管網、電網、換熱站、LNG 儲運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4.日常工作經費類項目,科研類項目,運行維護類項目。 |
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項目總投資應大于200萬元。
2.治理類項目要求申請資金比例不高于50%。
3.成功入庫的申請項目,資金下達后,不可用于購買服務、租賃場地儀器。
4.企業環保信用評級為紅色或黑色的,不予審核。
來源:泰州生態環境,VOCs減排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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